参考文献标注后不算重复率吗(参考文献标注方法)
- 编辑:5moban.com - 18王雲怡表示,銀行比較信任對台電簽購售電合約(PPA),尤其PPA一簽就是20年,未必接受私人公司的PPA。
這項發表於《刺絡針》(The Lancet)的研究宣稱:「低脂飲食可能將早逝的風險提高將近百分之二十五。這種視角脫離霍布斯念茲在茲的人類生存之重大鬥爭。
從那時以來,正當性危機愈來愈擴大,各國政府不斷尋求一套「新敘事」或一個「大觀念」。在這一脈絡下,恐懼不只是驅動作用而已,還提供了觸及人們生活不同面向的更寬廣視角。人們貢獻於社會,是因為認同自己的社群或國族。就連旨在促進人們健康的行為,例如低脂飲食,也被這些詞語描述。尤其自一九八○年代以來,西方社會發現自己難以產生激勵人們認同社會秩序的價值。
自一九八○年代以來,眾多評論者都對風險爆炸發表過看法。道德權威欠缺強勢影響力,創造出這樣一種狀況:傳統價值在其中喪失了對年輕世代見解及行為的泰半影響力。在早期,語言──基本上指的就是敘事──是群體生活的產物,否則語言除了用來交換同伴的性格特徵、意圖與心情,還能有什麼好處?當然,糧食的訊息也十分重要,或者哪裡有水源,哪兒預期會出現野馬,哪種捕馬的策略最有效等等。
就連佛洛伊德(Sigmund Freud, 1856-1939)也強調嬰兒會遵循享樂原則。如果我們連對生存具有重要性的事都沒興趣做,那可就不妙了。敘事能凝聚群體,不管是在營火旁或走在前往水邊的路途上都可以。文學是種奢侈品,在貧困時代並非必要的享受。
霍皮印地安人(Hopi-Indianer)的諺語說道:「說書人即治世者。敘事不是多餘的累贅,也不是隨便可以放棄的,頂多是看似如此罷了,因為它始終自然而然地存在我們周圍,就像呼吸的空氣一樣。
回顧歷史,我們甚至反而會發現,在最險峻的年代述說的故事最多、也最富有創造力。」 把樂趣當作人類行為的基本動機,在一般喜好連篇累牘的文學界,尤其是德國文學界,完全不受重視。即使不是如此,那麼隨著一聲巨響,兩車撞毀、男性生殖器斷裂、家庭破碎以及蓋普的生活天翻地覆,仍舊營造出又悲又喜的奇怪感受,任何人都會覺得驚愕、噁心、遺憾、情境幽默,但專業的分析家顯然不包含在內。只要眼睛能看,閱讀就不會停止。
況且,人特別愛聽的不外就是艱困的故事了。為什麼閱讀很好玩? 為什麼會產生彷彿咬下一口甜滋滋巧克力的愉悅感?甚至可比擬美妙的性高潮、激情愛撫? 聆聽故事、閱讀故事,甚至是自己講故事,都同樣能夠引起類似的雞皮疙瘩。這位長期在維也納執業的作家與神經病學家認為人類會避開不快,尋求樂趣。此外,古羅馬詩人兼哲學家賀拉斯(Horaz, 65-8BC),在他深深影響後世歷代作家的著作《詩藝》(Ars Poetica)中寫道,作家的任務是提供幫助或帶來樂趣,或者是「說出對生命既有用又好玩的事情」。
但是,促使作家寫書、讀者看書的動機,正是參與他人生命中的迷惘糾葛、殷殷期待、成就失敗,而能夠帶給讀者樂趣的這一點,卻完全不受他們青睞。」敘事能夠娛樂人心、讓人快樂,其實只是額外的效果而已,人之所以喜歡敘事,其實是在做一件生理上重要且有益我們的事,至少在數百萬年前曾經如此。
今日即使有電視、網路和電玩來分食日益不足的時間,閱讀也一樣在進行。牛津文學大師泰瑞.伊格頓(Terry Eagleton)認為道理很簡單:「大多數人閱讀詩、小說和戲劇的理由在於:讀起來輕鬆愉快
家庭成員一同擁有、維護並繼承家產,從事必要的勞動。在傳統摩梭家庭價值中,性事和戀情跟居家生活、親職、照護,還有經濟連帶,是徹底區分開來的。要知道,摩梭人實作的家庭制度是舉世最古老的一種,論彈性和韌性則無與倫比,說是獨一無二恐怕也不為過。然而,棲身瀘沽湖畔村莊的古老摩梭文化,估計有四到五萬族人在世,他們傳奇的家庭與性事習俗,才是引來旅人的首要文化磁石。已故的威廉.G.史金納(William G. Skinner)是卓越的漢學和人類學者。男人日間跟他們的母系家人起居、飲食、工作,夜幕低垂後,他們意中哪個女人,就請求對方讓他進花房。
成熟的男性固然沒有睡覺房,但有資格實作tisese。要是我們放任這種獨特又古老的家庭體系消亡,當代世界會損失慘重。
這間房在摩梭的語言裡叫「花房」,她可以自由邀請、接待或拒絕任何決定應召前來的男性追求者夜裡來訪。我們將喪失的物種,是托爾斯泰壓根沒想過的幸福家庭生活,這個物種為個體的慾愛和家庭的安穩之間棘手的矛盾,提供創意十足的解決方案,時至今日,似乎格外切題。
親密關係只因為「給身屬其中的每個個體帶來充分的滿足」才延續。摩梭人的家庭體系是本書壓軸的個案研究,世人所知也最少。
家人判斷最有能力管理家庭與經濟活動的成年女人或男人,會被委以dabu的職分。性生活只能出於自願,屬於夜間。這或許比違反前三大信條還更發人深省。儘管摩梭人自認是自主的族群,中國國家官方卻將他們歸類為更大的納西族中,一支獨樹一格的次文化。
(三)孩子需要並且渴望認識生身父親,並跟他生活在一起,男孩尤其如此。讀者請回想紀登斯的理論:二十世紀晚期的經濟與社會境況「切斷了〔性相〕跟生殖、親屬關係和世代好幾世紀以來的整合」,於是他稱為「匯流愛」的烏托邦式親密關係實作,才得以茁生。
男孩屆滿十三歲,也有形制類似的「褲」禮,標誌男孩在文化上已過渡至成熟,不過男孩不會得到私人的睡覺房。然而,摩梭人實作的親密關係甚至比純粹關係「還要純」也說不定,而且摩梭人早了兩千年。
女孩屆滿十三歲,便要行成人禮,稱「裙」禮,儀式將給予她一間名符其實的自己的睡覺房。約莫兩千年前,當代摩梭人的圖博——緬甸祖先發想出人類學或歷史紀錄上,唯一不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和親屬體系。
第二,沉溺於多重婚外性私通的父母,不負責任地危及小孩的情緒福祉。家庭生活則是強制的,屬於日間。我在本書導言舉出婚姻、親職和家庭生活方面,當代的三大基本信條:(一)婚姻是一種普世制度。摩梭是中國西南方一支小巧的少數民族文化,不興婚姻這回事,我聽得目瞪口呆。
「幸福的定義是跟母系親屬和諧生活的能力,」深知摩梭人的一個人類學者如此說明。傳統的摩梭家庭生活給了我們一則例外,這則例外沒有證實上述規則,而是深刻地質疑之。
「此世生命的終極意義,是支持與維護家戶的和諧。」成年的摩梭子女沒有跟一個或更多配偶結婚、共赴家庭生活,反之,他們仍舊跟他們的母親、母親的血親,留在擴展的、多代共住的家屋。
中國人把tisese翻譯成「走婚」實在誤導人,其實在摩梭語言裡,這個詞字面的意思是一個男人「來來回回」。至於怎麼帶小孩才理想,另外還有兩種信念,很少被質疑,但在傳統摩梭式家庭生活前,卻都值得再商榷了:首先,夫妻的婚姻品質和穩定影響兒童的福祉與安危至深。